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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百一十四章 作为一名演员而感到自豪
是药神》的影响力太大了!



经过今年三月份的药企约谈之后,国家上层决定对之前低价贩卖仿制药的犯人重新审判,如果有可能的话,适量减少他们的刑期。



卖仿制药肯定是不对的。



但卖仿制药的目的是出于救人,而不是出于盈利的话,那在情理上是说得通的。



法大于情。



但有时候,情理也可以成为衡量法的一个因素。



正因如此,这次秘密重审,显得很重要,而这一切,都是《我不是药神》的功劳。



知道一切的陈明,心中满是感慨。



原来,曾几何时,他只想做一个顶流艺人而已,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了他作品的影响。



一股沉甸甸的责任感压在了陈明的肩头。



程勇映射着一部分人。



他们看似做着违法的事情,但实际上,他们的初衷是好的。



只是如何在情理和法律之间,平衡合适的度,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半个小时后,陈明和冯一平来到了京都人民法院。



这次重审是不对外公开,所以外界并不知道重审的事情。



冯一平受邀作为庭审的旁听人员出席,可见这次重审有多么的重要。



陈明第一次来这么庄重的地方。



他有些不习惯,显得拘谨。



陈明的出现没有引起在场人的关注,大家都在全神贯注的看着审判席上的犯人。



审判席上,有四名犯人。



一女三男。



他们年纪都超过了四十岁,头发有些凌乱,但眼神中透露着某种希冀。



私自贩卖药物,轻则三年,重则十年,如果造成了他人死亡,甚至可能是无期或死刑。



这四人,都是很多年前活跃在病人群体中的药贩子。



他们的药都是从南洲那边运过来,然后再低价卖给中洲的病人。



他们其实就是程勇的现实原形。



这让陈明有些难受。



他们卖得药确实对病有效果。



但药的来路不正当!



也许,他们四个人的家人、朋友也是病人,甚至他们自己就是病人。



但没办法!



法不可违,这是铁律。



四个人中,判刑最少的一人是判了五年,服刑了两年;最多的一人是判了十二年,服刑三年。



一番重审之后,四人的刑期都减少了两到三年。



而判刑最少的那个人,只需要再服刑一年就可以重新进入社会中生活。



重审结束的时候,四人本来死寂的眼神中重新出现了希望的光芒,他们对未来再次有了憧憬。



全场旁听人起立鼓掌。



陈明站在人群中,眼眶微红,用力的鼓掌。



这一次鼓掌,真的让他心潮澎湃。



就在此时,四人在离庭的过程中,看到了陈明。



监狱里并不是完全的与世隔绝。



他们这些犯人会定期组织观影和集体活动,他们四个人看过《我不是药神》,自然记得陈明的长相。



四人停下了脚步。



四人注视着陈明。



陈明依旧在鼓掌,眼神没有丝毫的避让。



几秒之后,



四人朝着陈明缓缓鞠躬,声音中带着一丝哽咽:“谢谢您。”



一瞬间,



陈明再也忍不住,泪水滚烫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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