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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拉风的灵宠(四)


反倒是万曦活着一起挣灵石,方为上策。就算万曦寿命不过两三百年,神兽后裔传给她的儿孙,也是林家子嗣的东西。



对于林大哥而言,就算弟弟、弟媳是废物,靠着焰杀血雨凰攒下大笔灵石,他自身的修行路也会好走许多。



有了灵石,培养自家儿女、侄儿侄女们成材,也有了足够的底气。



第三条内容,是为了保住万曦。万曦这脑子,加上林凤轩对好基友的态度,分分钟能被人撺掇着,把焰杀血雨凰借出去干些危及生命,或者鸡鸣狗盗的事情。



无论是哪一种,万曦都危如累卵。



如今只允许她家大哥与老祖,在跨界之战这等大事上借用,一是对林家表了忠心,二来也是为了给万曦寻个靠山。



《家人互助契约》中数次提到林家老祖林秋实,也就是在林家老祖面前,给万曦挂了个号。



笑话!林家老祖自己的本命灵宠就是神兽,他还能稀罕曾孙媳妇儿的神兽后裔?



不过,万曦在林秋实面前挂了号,林家子弟必不敢明目张胆地算计她。林家堂堂元婴家族,算计曾孙媳妇儿灵宠的名声,可不好听。



至于林大哥,他若是不在了,万曦夫妇只怕在燕山派也混不下去了。



林凤轩这么自私自利的败家子,没了制肘,说不定会用妻儿换些什么好处呢。保住了林大哥的命,也是保住万曦这个家的必备条件。



万曦看完《家人互助契约》之后,有些敢怒不敢言,思来想去,她委婉地道,



“翩翩,给我的灵石会不会太少了?我还要养孩子,哪里够用啊!”



云翩翩冷笑道,



“你若是要去赌钱,一月三十万灵石自然是不够的。听说林俊希两个月大,你就抱着他出去斗魔头了,你倒是挺会教儿子啊。



以前我开丹药店的时候,一个初级炼丹师、制符师每月也不过是赚到二、三十万灵石。人家还有一大家子要养,怎么偏你就不够用了?



说实话你的事我一点儿也不想管,为了满足你买下一只神兽后裔的愿望,我的嫁妆都快被你掏空了,你若还不知足,便一切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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