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把药轻轻放在桌子上,二师兄杨涛看到,一脸古怪。
“别人找的都是巴掌长的狗脊,你找这个怪胎怎么是狗腿?”
说着就要拿起来看,拿了几下没拿动,伸出双手弯腰用力使劲往怀里一抱才慢慢抱了起来。
“呀?怎么这么重?”
在喝茶的狗蛋哈哈大笑,喷出一口茶水。
“二师兄,这可是千年药精呢,你说重不重?”
“小师弟你们是遇到精怪啦?”
“运气好遇到一个道友,他给我的。”
“我就说嘛,哪儿有精怪。我先把师父叫起来敷药。”
放下药朝后堂走去。
杨志听说找到神药,真是觉得长盛干啥都撞大运,这运气没得说,也欣喜地来到前厅。
一群弟子围着师傅,都好奇的睁大眼睛满是期待,长盛捞下一把根须,放在药舂里捣碎,把药轻轻敷在杨志伤口上,转身拿桌子上的纱布。
回过头来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呆了,伤疤已经变小,还在变小,肉眼可见嫩肉生长,几个呼吸杨志的伤就痊愈,但麻痒的感觉让他以为只是药开始起作用,还没反应过来。
长盛看到效果这么好,灵机一动。
“二师兄,快把大师兄喊来,给他说今天就能治好伤势。”
杨林森虽然有药可医,但是还在上药,还没恢复,依旧不怎么出来走动吹风。
杨涛兴奋地跑了回来,一会儿杨林森也出来,脸上有抑制不住的激动。
长盛用干净的纱布沾温水把开始结痂的伤疤清洗变软,起掉最上面一层,小心地把剩下的药抹在杨林森脸上。
一阵麻痒的感觉让杨林森忍不住想伸手去摸。
“大师兄别动,摸不得,一会儿就好。”
杨志看到杨林森的伤疤愈合的速度肉眼可见,自己胸口的麻痒感已经消失,低头看去,白白的嫩肉,疤都没一个,顿时激动到有些失态地站起来,众弟子一阵哄笑。
狗蛋飞快找来杨林森的长剑,拔出剑鞘横着递到杨林森面前。
“大师兄,你看看,比以前更帅,再找十个白姑娘才配得上你,哎呀偶都要爱上大师兄啦!”
一脸花痴的看着杨林森,众人都欢乐。
杨志看着狗腿般的药物感叹道:“这比江湖上最好的金疮药还好用,以后大家在山里没事都注意留心一下。”
“师父这金毛都从金色变红了,一般年份的药不会有这个效果。”
“可遇不可求啊,好好保管着也能用一辈子了。”
最终药物被平分,长盛和武馆一方一半,杨志本来不好意思要,但是武馆弟子多,还是收下。
又过了一个月,长盛在这段时间白天干活晚上修炼,气感明显增加,可就是离筑基很远,他猜测自己身体灵气容纳量远大于一般修行者是对的。
见官府没动静,躲在山里的妇孺老幼早已经出来,地里能收的庄稼都收进庙里。
杨志把大家召集起来。
“我们死活没人管,我们村子何去何从,大家今天一起商量下意见。”
“投奔亲戚去嘛,我们这深山老林,过路也不要个官文凭证,带上钱粮就好。”
“你都说深山老林,走路上被野物拖去吃了都没人知道,钱都没花完你不后悔?”
“加上收进来的粮食我们还能撑好很久的,就是过冬没有房屋就不行了。”
“要不我们先过了秋天,冬季去镇上租几间客栈,大家撑过冬天再说?”
村里的大部分地已经变成泡着水泥土松软的洪涝地,只有以前压实的马道和很少地势高点的地方稍微硬些,大家分散住在山上又不安全,长盛当然可以带着娘亲一走了之,武馆众人也可以,只是这都有违他们的本心,一个村子的,不抛弃,不放弃!
重新找一块山间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