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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旺家的女儿
林爱华抱着一堆零食点心,又在百货商店里到处逛了逛。



这里的好东西可真多。



有漂亮的花布、成衣,滴答作响的手表、座钟,擦得锃亮的自行车、缝纫机,还有各种生活日用品。对她来说每一样都很新奇,恨不能全部买回家去。



可惜,这些都需要特定的票证,有钱都不卖给你。



想想口袋里剩下的几张毛票,什么也买不起,林爱华惋惜地摇摇头,溜达着走到大街上。



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东西收进空间,林爱华沿着大路往回走。



这次她不急着赶路,有空好好打量一下兴泰镇了。



大马路宽阔整洁,两边的房子高大漂亮,开着各种商店。小巷里是居民区,建的都是砖瓦房。城里人的穿着虽然朴素,却都干净整洁,不像大队社员那样,没谁有身像样的衣裳。



迎面走过来两个女孩,穿着短袖衬衫,过膝格子裙,脚下蹬着白色的塑料凉鞋,看着十分漂亮清爽。



见林爱华盯着她们看,其中一个女孩嗤笑一声,跟同伴小声嘀咕道:“乡巴佬。”



一股鄙视扑面而来,林爱华心里发堵,不快地哼了一声。



平地里突然刮起一股妖风,吹得女孩的裙角上翻。她惊叫一声,慌乱地去按裙子,手里拿着的东西掉了一地,另一个女孩赶忙蹲下帮她去捡。



看着她们的狼狈样,林爱华心里终于舒服了。



呵呵,该!



不过是臭皮囊包裹着一层破布,有什么好得意的?瞧不起我们乡下人?没有我们辛苦种地,你拿着钱也买不到吃的。



整完人,林爱华的心情大好。



走了,回家去。



这次林爱华没动用灵力,慢悠悠花了个把小时才回到南坪大队。



靠近村子时,她把篮子拿出来挎在臂弯,又用那块布把东西盖上,这才加快脚步往回走。



明明吃得很饱,走了个把小时,她感觉自己又饿了。



好在她还知道不能在路上就把好东西拿出来吃,那样太招眼。



眼看着就快到家了,林爱华已经在琢磨等下是先吃绿豆糕还是先给自己泡杯麦乳精尝尝,身边突然蹿出一个人,一把拉住了她的篮子。



“爱华姐,你去镇上了?买了什么好东西?”



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嘴上跟她打着招呼,手却直接往篮子里伸去。



林爱华的脸一沉,一把夺过篮子,皱眉道:“你谁啊?”



女孩掩去眼里的失望,故作惊讶地叫道:“爱华姐,我是爱珍呀!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连自己堂妹都不认识。”



林爱珍?林爱华想起来了。这是自己二叔家的二女儿,比自己小几个月。



林爸爸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当年分家时,爷奶选择跟着三叔过,林爸和林二叔都是自己拿钱另盖的房子,两家挨得还算近。



这个堂妹读完小学就不肯继续上了。自己不上进,却又羡慕林爱华不用干农活儿,背地里可没少编排她。



林爱华护住篮子,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不就是林爱珍嘛,刚才没看清。怎么,你不下地挣工分,拦着我干嘛?”



林爱珍早就闻到篮子里传出的香味了,馋得暗地里吞了几次口水。见她不肯给,又厚着脸皮笑道:“我老远看见你提着个大篮子,怕你拎不动,特意来接你的。”



说着,她又要伸手抢篮子。



一边呆着吧!林爱华才不惯着她的臭毛病,伸手轻轻一推,她就受不住地往后退了好几步。



“爱华姐,你推我干嘛?”林爱珍的眼圈立马红了。



这要是以前的林爱华,肯定马上拿出好东西来哄她。可惜,现在换成了护食的老祖,连渣都不肯给她留一片。



“是我推的?呵呵,这不正好证明我力气大嘛。行了,就这几步,不用你送了。”林爱华把篮子往怀里一抱,直接越过林爱珍走进自家院子。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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