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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一章 秋天的第一封信
谢姑娘:



见信如晤。



自小青峰一别,已有数月。



君携春景而去,留酷暑以待,今夏日已逝,逢秋夜清凉。



然此刻提笔相与,君之音容在前,春光犹似在旁。



翠微之夜,蒙君相救,感怀在心,然吾二人,均江湖豪杰是也,义薄云天,故无需多言。



自君离别,书院之日,艰难许多,由陈夫子授课之莫名感情充沛,以致吾等学子,劳心费力,然并无多获,不过讨夫子之开心,做戏耳。



或因夫子之高压,学子皆失了往日之气概,恰若书呆子一般,与那河边蠢鹅别无二致。



多日以来,山上生活,就如连绵夏雨,丝毫无所意趣,唯隔壁之疯子,比之与往日,疯魔更甚。



吾观之,似于乞巧之日,其与朱家明芳之事所致,近几日,朱家兄妹正陷斗争之中,只为带妹离开,明启颇多苦难,吾心甚慰。



钱塘之夏,平平无奇,独齐王之子,骄横跋扈,略为增添一丝乐趣。



鸣翠楼之故事,今已入长篇,奉上图册,望君一笑。



吾妹王兰,思君犹甚,不日将以长信问候。书院之详细,俱在其中,吾观之数页,废话连篇,君或可直接折纸放飞。



书院秋猎在即,吾自当以无敌之姿态,俯视众生,方不堕威名。



柳絮纷飞之时,相别于暮野。



漫天白雪之日,或再见于兰亭。



吾闻君在山阴,不辞劳苦,亲自教导吾家中弟妹,不胜感激。



于小妹王孟姜,不必多言,若有朝一日,小妹有君之一二风姿,吾心欢喜。



小弟王献之,拙劣不堪,毫无吾之霸气侧露,还请加大力度。



……



滴答,滴答。



窗外雨声细密绵长,雨水就像连串的透明珍珠,从屋檐流下,滴在地上,清脆悦耳。



风从雨中缝隙穿过,丝丝缕缕,越过朱红色的窗沿,拂过窗台边上的几盆花,把那潮湿的空气带了进来。



一片本就摇摇欲坠的暗黄色小叶子,被卷携着带起,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飘向案几一边。



案面很大,却干净得很,只是简单的笔墨纸砚,不过从那墨香浓郁中,还伴随着清香的茶气,加上些许花香,很是醉人。



风到了这里,也就没力了,小叶子终究还是坠落下来,一晃,一晃,跌在那根手指上。



纤细,白皙,恍若透明的几根手指,轻轻敲打着书信。



而随着手指的晃动,小叶子又轻轻从手上滑落,最终落在信的一个角落,盖住了几个字:



王凝之。



整篇书信,字迹清贵而活跃,从开篇时的端正,到后来越写越飘,越写越招摇。



似乎是写信之人,觉得关系密切,不必拘束,又似乎是觉得颇为无聊,想要潦草结束。



又或者是,有太多想说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



“哼。”



手指的无意识跃动停了下来,似乎是主人回转了意识,指间轻挪,捡起那片叶子,放在手里轻轻捻动。



谁跟你犹似在旁?臭不要脸!



谁跟你江湖豪杰?凭什么无需多言?



知道我喜欢听书院的事儿,故意吊人胃口?



还不堕威名,就跟你有似的。



似乎能想到那个写信之人的得意和窃笑,主人有点不爽,又把叶子按在那个名字上。



不过,白雪之日,那倒也不远了。



谁稀罕见你?



目光落在随信而来的一摞图册上,最上头一本,是一个身披战甲的女子,腰间一柄长剑,目光如电。



她的身侧,写着:“侠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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