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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慕斯的枪法
“洛克你真的是躺在这家伙的嘴里一连飞了几千公里来到这儿的吗?听起来简直就像是神话故事!不过这头真大,怪不得你叫祂大头......”



调整好了心情之后,妮可·罗宾对“大头”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看来她对丑陋的外形忍受力本来就比较强,这可能就是后来形成那种怪异审美观的内因吧?”



慕斯心中想着罗宾不幸的未来,嘴巴却没有停止介绍。



虽然有所保留,但光是高速飞行和改变地形这两点就足以让妮可·罗宾两眼放光。



而罗宾现在虽然还没有战斗经验,但是逻辑思维能力已经形成,仅从慕斯公开的这两点加上“大头”本体那硕大的块头就意识到这个大家伙的力量应该不小。



“洛克你敢独自一人来到这么远的地方,也是因为有祂的保护吧?”



罗宾说出自己的判断之后,“大头”立刻向前弯曲模拟出类似点头的动作,又引来了前者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虽然小罗宾的笑声很好听,但见到自己的霍米兹居然在其面前贬损自己这个主人,慕斯心里还是有点不高兴,下意识地就冷哼一声自辩道:



“其实我自己也是很厉害的......”



说着慕斯就捡起两块小石头往洞外一扔,然后也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两把手枪,一瞬间就“砰砰”打出两枪,准确地击中了那两块石头!



“好、好厉害!”,妮可·罗宾的嘴巴又一次地张得老大,慕斯的枪法精准自不用说,他的动作也麻利得简直难以看清,明明才这么小的年龄,是怎么练出来的这一手啊?



装完了逼,慕斯的脸上却并没有多少得意之色,因为他想起了自己这三年来苦练枪法的原因,“不是身体弱鸡,谁会去主练枪法啊?这个世界上有哪个一流超一流强者是只玩枪械的?就算贝克曼,人家也不是只会打枪啊?”



话虽如此,对于身体素质平庸,头脑却很发达,更有强大见闻色霸气的慕斯来说,枪械路线似乎还真就像是为其量身定制的一样。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虽然没有核能(质量—能量守恒定律都不成立),但化学能的上限却高得吓人,枪炮也因此可以造得威力极大。



理论上即使是最弱的手枪,刻意加强威力的话,只要击中了要害,都足以一枪击毙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强者,即使是屹立于世界巅峰的那些超一流强者也不例外,也就夏洛特·玲玲等极个别怪物可以完全无视。



虽然这样的手枪后坐力大得可怕,但相对于走近战路线所要求的身体素质还是低了太多。



根据慕斯了解到的信息,能够打死上千万贝利身价的海贼的手枪只需要普通成年人的腕力就能使用,而就算是要对付超一流的强者,大多数情况下也只需要踏入超凡的门槛、也即是区区500道力就够了,这门槛简直不要太低!



手枪都只需要这么低的要求,(弹药威力相当时)后坐力小得多的步枪就更不用说了。



而对于那些近战就有极强战力的真正强者,枪械也并非毫无用处,因为打枪相比近战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除了弹药几乎没有任何耗费......



射击基本不耗体力,霸气消耗也小,因为是远程攻击还不容易遭到敌人的反击,也就不容易受伤......



安全的切磋倒无所谓,但如果是生死战,这些好处就不能忽视了。



所以除了鹰眼等极个别专精于一道的强者,这个世界上的强者身上都会带上一两支手枪备用。



慕斯穿越前经常看到有《海贼王》读者吐槽说强者几乎都是近战,枪械的价值何在?



价值就在于这么两点,让(身体上的)弱者可以威胁到远胜于自己的强者,也让强者可以更加省力和安全地打倒自己的敌人......



话说回来,由于这个世界的强者生命力实在强韧,枪械除非有庞大的数量密集射击,否则要想打死他们,必须得准确命中要害才行,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知道从掌握六式中的“剃”开始,这个世界上的强者身法之快就远超凡人的想象,再加上见闻色霸气的预判,那闪避能力简直爆表。



要想打中这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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