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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已经说了吗,大战在即,既然来了,那就奉献一份力量,所有人都整编入伍,以备突厥。”
“有些人不想为朝廷打仗,昨晚有数十人半夜逃跑,都被巡营士兵捉回来了,不知该如何处置?”
秦琅对苏烈的这个问题弄的有些恼火。
“本都督既然已经颁下了紧急征召令,那么这些人便是朝廷的兵了,既为兵员又在军中,还是大战将临之际,他们的行为算什么?”
苏烈无奈答道,“逃兵!”
“那请问苏将军,逃兵该当何罪?”
“朝廷制定了《捕亡律》,逃兵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上了战场的逃兵,第二个是戍守边关或守城时的逃兵,各有不同处罚。驻守逃兵,从逃离当日起算,每加一日,则杖打八十,每三日罪加一等,最高为流放。”
“而上了战场两军交战时逃跑则当即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