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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75百公里一筐馒头
那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副享受模样。



他被李希烛烧成了灰的毛发也重新生长了出来。



虽然仅仅只相隔了短短的几天时间,但是对于一个天人来说却是很容易了,因为只需要以神魂之力和天人真炁刺激毛囊生长就行。



“呜!!您来了……”



正在喝酒的金毛天人动作突然一顿,感知到了李希烛的气息。



他连忙将手中的酒坛子放下,纵身一跃就化作一缕黄沙飞了过来,落在李希烛面前恭敬的行礼。



如今,他的小命就捏在李希烛的手中,不敢不恭敬。



更何况,对方是真的强,所以金毛天人也是真的心不服、口服。



“伤势恢复的怎么样?”



李希烛问道。



“无碍了,已经无碍了……”



金毛天人连忙低声回应道,丝毫不敢表露出任何的怨言。



他的伤势很严重,现在都仅仅只恢复了三成而已。



想要彻底的恢复,恐怕没有个一年半载是不行了。



李希烛闻言点了点头,伸手一挥。



唰!!



顿时,白光在他面前浮现,一匹小矮马从中走了出来。



小矮马是一匹黑色的骏马,可能血统并不好,但是却因为常年跟着李希烛,所以也很是不凡。



“去买一辆马车吧,快去快回……”



李希烛扔给金毛天人一锭金子,道。



李希烛不缺钱,以前不缺,现在更不缺。



尤其是他成了上北侠魁之后,朝廷对李家青睐有加。



李掌柜不管做什么生意,都能血赚。



因为,但凡是有李掌柜参与的生意,朝廷都给一路顺风。



再加上李掌柜真的还挺会做生意的,所以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李家的家业很快就膨胀了十数倍。



这也是为什么李希烛出手很阔绰的原因了,他的家里真心有钱……



“好嘞,您等我一会儿……”



金毛天人接过金锭,身形一闪就化作一缕缕黄沙消失在原地。



不久后,金毛天人就拽着一辆黑色的马车跑了回来。



他力气很大,拽着马车跑,居然比骏马跑的还快,引的周围镇子里的百姓们纷纷侧目。



“好家伙,这番邦的汉子真壮实哩,干起活来恐怕比牲口还猛嘞!”



一家临巷人家的门口,有一群老汉在墙檐下聚在一起。



其中一个富态的老汉眼睛发光的看着金毛天人,惊讶的说道。



心想这要是招来当上门女婿,简直比买十头老黄牛还要划算啊。



就算是只用来拉车也好啊,比骏马值。



骏马还得饲料,这人可就简单多了,百公里一筐馒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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