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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 清源村往事
李云飞这一声叫唤,让堂屋里瞬间静了下来。



众人回头看向堂屋外,当看清李云飞肩上的东西,纷纷发出惊呼声。



“好家伙,这么大一头野猪,怕是有不下300斤。”



“这小伙子好大的力气,他是哪家后生?你们认识不?”



“有点眼熟,看穿着应该是城里来的。”



“他刚才喊四叔公,是喊老四吧?”



四叔公看到李云飞扛着一头野猪来,不由愣了愣。



听到众人的议论,连忙扔下牌,站起身道:“这是奎军家崽,李云飞,先不打牌了,来帮忙。”



众人恍然大悟,一名五十多岁的老汉笑道:“原来是小飞啊!难怪我瞧着这么眼熟,五六年没见了,小飞还认得我不?”



李云飞已经将野猪扔到院坝地上,闻言定睛看去,立马笑道:“怎么会不认得,你是大勇伯嘛!”



李大勇高兴的呵呵笑道:“好小子,不愧是当过兵的,硬是要得,这么大的野猪,几个后生都未必拿得下,居然栽你手上了。”



李大勇的老屋就在李云飞家老屋对面五六十米处,算起来跟李云飞父亲属于堂兄弟,既是近亲也是近邻,关系一向不错。



以前他跟父母回乡祭祖的时候,基本上都会碰到他,因为他们有相同的先人祖宗。



只不过六年未见,李云飞变化很大。



学生时期的他头发较长,如今他随时都是板寸,脸型也长开了,是以这些老乡亲一时没认出他来。



李大勇的儿子儿媳跟四叔公家孩子一样,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



说话间,好事的乡亲已经围着野猪研究了一番,发现野猪的致命伤就一处,在咽喉,野猪的脖子几乎被割断一小半。



四叔公好奇的对李云飞问道:“小飞,这野猪你是用什么家什宰掉的?我这可没有杀猪的家什。”



李云飞摘下肩上的背囊,探手进去,再取出来时一把带鞘的狗腿刀便握在了手中。



“用这个,一会儿就用这玩意处理吧!”



李大勇奇道:“你就是用这个宰掉这头野猪的?可伤口怎么会那么深?”



李云飞笑笑,解释道:“野猪对着我冲过来,快撞上的时候,我突然往旁边挪了一步,野猪反应不过来,我就一刀从它颈侧捅了进去。”



“因为刀锋朝下,我压着刀一拖,就直接把野猪喉咙给割断了。”



听完李云飞的描述,众人才明白那野猪喉咙上的伤口为什么会这么深,也为李云飞的战斗力咋舌不已。



他们算是跟野猪打了半辈子交道,别说像李云飞那样操刀子跟野猪面对面硬刚了,就算他们手里端着火枪都未必敢开枪。



因为若一枪打不死野猪,野猪就会发狂,几个壮汉都未必能搞得过,平时对付野猪多半采用陷阱和兽夹。



聊了几句后,四叔公安排开来,他打开屋檐下的灯,让几个老妇去烧开水,李云飞跟几个老汉将一个大木盆搬到了院坝。



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这样一个木盆,过年的时候会请屠夫来杀猪,清理猪毛就是用这玩意。



过不多时,水烧开了,李云飞将野猪扔进木盆,先用开水烫一遍,这样野猪的皮就会被烫松一层。



随后李云飞提着狗腿刀,将那层皮连着猪毛一起刮了下来。



之后用一个梯子将刮干净的猪挂起来,破开腹部,清理内脏肠肚。



一个多小时后,这头野猪终于处理好。



屠夫用的杀猪刀和剁骨刀,通常都是用铁或低碳钢做的,无论硬度还是锋利度都跟高锰钢没法比,还容易生锈。



是以李云飞用狗腿刀充作杀猪刀和剁骨刀,没有任何问题。



野猪很快就被分为一块块十来斤重的肉条,在场帮忙的乡亲每家都分到一块,四叔公还剩下七八十斤野猪肉。



至于那些内脏肠肚,四叔公跟众人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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