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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 巨大收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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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商铺产权给购买下来了,这个租金豁免其实就没用了...”这个道具的再次出现,倒是让曹兴宇想起了这个问题。



“所以,这个租金豁免卡得尽量使用在那些我在中短期内不会去收购的店铺上,要不然就浪费了。”



想了想后,曹兴宇把豁免卡用在了梦想城商业街的两间大面积店铺上。



眼下除了大兴路步行街之外,其它商业街上的店铺都廉价了许多,肯定不会是他眼下用商铺收购卡的目标。



第十行:



“公司股价打压卡”x1



“可对任意上市公司使用,被使用的公司其市值将会在三个月内砍半。”



“这个啊...我手上都还有一张没用呢。”曹兴宇撇了撇嘴。



这玩意商城里面也就才1000万,并不贵。



“看来是逼着我尽快去收购完善供应链咯?”曹兴宇忍不住嗤笑了一声,暂时把卡扔进了系统背包。



在资金还不够充裕的情况下,哪怕打压了股价,他也没有能力去大规模购买股份,因此眼下自然是暂时用不上了。



收回思绪,曹兴宇把目光看向了最后一条信息。



第十一行:



“梅团b类股份2!”



“(限售期一年)”



“卧槽?有没有搞错?”最后这条信息,顿时让曹兴宇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梅团股份2???



没记错的话,港股上市的梅团目前市值一万七千多亿港币!



折合华夏币足足有一万四千多亿!



2股份的话,价值280亿!!!



这奖励未免也太特么给力了吧?!



曹兴宇都有点惊呆了!



我这是直接成为了百亿富翁???



这惊喜来的太突然了?!



完全超出了曹兴宇的预计!



而这里所说的b类股,是指拥有1比1投票权的股份。



另外还有a类股,a类股则是拥有1比10、甚至是1比100投票权的股份。



这种股份投票权设置,主要是为了确保创始人团队能够一直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此模式在互联网行业很是常见,这只是其中一种罢了,还有什么一致行动人、合伙人制度等之类的,有很多种方式。



总而言之就是你投资可以,但是你的投票权默认归属创始人团队!



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创始人团队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基本上只要有融资的互联网企业,都会考虑这方面的操作。



因为众所周知,随着融资的轮次不断增加,创始人手中的股份是会不断被稀释,如果不这样去限制,那创始人被未来的控股股东踢出局的可能性就将会相当大。



之前的资本市场上像这样的事情就屡见不鲜,而且有些资本就是奔着抢夺公司控制权去的,这一类人甚至被冠上了“野蛮人”的称呼。



因此可以说是在一次次血的教训下,才让后来的创业者一个个都变聪明了。



在接受投资前,创始人都会明确的提出这些要求,以此去确保公司将会一直在他的掌控下,按照他的想法去发展。



除非是实在是太需要钱,要不然不会有创始人在这个方面退让,这是最基本的底线。



而眼前的梅团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梅团的最大股东为企鹅,拥有超过20的股份,只不过和曹兴宇一样都是b类股,投票权换算下来很低,根本就无法左右梅团的发展,顶多就是提提意见,梅团听不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创始人王星,手上只拥有10出头的股份,却全部都是a类股票,综合换算下来有近70的投票权,可以说是牢牢掌控着公司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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