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个月的漫长准备,一切已经就绪,终于到了图穷匕见之时。
在忙碌近两小时后,乘坐着任重等七人的清风重卡缓缓驶入小镇。
任重坐在副驾驶闭目养神,右手手指按照某种奇妙的节奏轻轻敲打着自己的大腿。
这韵律的节奏,来自前半生从不进ktv的任博士唱得最多,脑海中记忆最深刻,只要心中默念头两句,整首歌便会立马浮现于脑海的歌曲。
这首歌贯穿了他的前半生。
小时候,他只是跟着老师和同学们像朗读课文那样,用稚嫩却洪亮的大嗓门在课堂与操场上哇哇大喊。
他并不知道这首歌到底有什么含义,只知道唱得声音越大,老师就越喜欢。
少年时,沉迷于学习的他渐渐厌倦了这枯燥的旋律。
在旁人时响亮地唱着时,他只是鼻子里哼哼,嘴唇不耐烦地张合,脑子里却只是在忙于推导方程。
奇妙的是即便如此,他嘴唇嗡动时的嘴型也依然标准。即便是假唱,他也从没被老师发现过。
原来这首歌早已悄无声息地融入了他的血液,刻在了他的灵魂上。
到了青年时,他已经不再唱这歌。
即便偶尔回想起来,他也会觉得这种歌曲再从自己的口中冒出会显得很奇怪,很违和。
也再不会有人逼着他扎进人堆里,用洪亮的嗓音去喊出那两个字。
“起来”。
每当觉得时间不够用时,他甚至会后悔,如果小时候没有那些没有意义的仪式,浪费那么多课间时间,自己该又能提前多学完多少书啊。
这有什么意义嘛。
直到来了源星之后,任重却突然明白了那首歌的意义。
明明很简单的旋律,却承载了无穷的意志。
可惜,他再也不能唱响。
哪怕是四下无人时,他也不敢。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
……
清晨七点半,林望、贝立辉、司马婉、任重四人再度骑着浮空摩托艇冲出小镇,直扑废矿坑。
沿途时,林望笑道:“5天后我们就要离开星火镇了。今天我们稍微提高点狩猎强度,多深入些,争取把废矿坑近期在狩猎点里催生出的货都给拿完。”
任重微微点头。
要素契合度,+1。
贝立辉也是嘿嘿直笑,“妈的,可算要走了。这鬼地方,小时候刚来时还觉得这里是天堂。想想我都觉得自己可笑。”
任重笑问道:“辉哥。说起来,既然普查过不了,那咱们要带走挂靠的那些队伍吗?辉哥你扶持的那个女子队?呃?”
贝立辉不屑地一摆手,“嗨,带什么带。个顶个都是废物,除了床上功夫一无是处。那几个妞我早玩腻了,等去了新镇子,我贝立辉登高一呼,大喊一声妞来!还怕没人?”
任重夸道:“辉哥真是洒脱。我学不来。”
旁边的林望沉吟一阵,说道:“任重你是想带上郑甜几个吧?”
任重不好意思地点头,“是的。还请队长成全。”
林望想了想,“按我原本的打算,所有挂靠队伍都要放弃。不过既然任重你重情义,舍不得,那我允许你带上郑甜和陈菡语。至于另外三个废物就放弃了吧。”
任重大喜,“多谢队长!”
旁边的贝立辉倒也兴奋起来,“这个好这个好。还真别说,这俩妞我都没碰过,就这么让她们死了怪可惜。任重,咱俩可说好了啊,等你玩腻了,可千万要给我尝尝。”
任重委屈道:“辉哥……”
“哈哈哈哈,开个玩笑嘛,瞧你这紧张的。你看我像那种夺人所好的人吗?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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