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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76章 起诉
白手公开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别以个人名义和公司名义,起诉《某某某报》及其总编、副总编、两名责编和三名记者。



事发期间,《某某某报》共发表十七篇文章,赚足眼球,销量增加四倍。



白手蓄谋已久。



正月初八,向法院递交诉状。



同时,就在法院门前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誓向《某某某报》追究到底,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场新闻发布会,有整整十家媒体记者到场,其中包括一家香港媒体和一家外国媒体。



这是《新申报》的功劳,是陆明和周末端努力运作的结果。



这场新闻发布会,还首次有网络媒体到场,开创了网络直播的先河。



白手当众宣布,原来的腾飞集团公司不复存在,新的腾飞地产开发公司已经诞生,并以申城银行大楼为新公司的办公地。



白手还宣布,在起诉《某某某报》期间,每天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在申城银行大楼三楼会议室,对外公布案子的进展情况。



白手就是要搞得轰轰烈烈,轰动上海滩,最好是家喻户晓。



反正《某某某报》已经把自己的老底全部曝光了,已经丢尽颜面,那就不妨再丢一次。



白手这是刑事自诉案件,依据是刑法中的三个条款。



“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正月初十,法院正式立案。



正月十三,法院通知白手,将在正月十六,在法院召开首次庭前调解会。



当天,白手的律师袁妙可告诉记者,她的当事人拒绝任何形式的庭前调解。



正月十六,法院派人面见白手,再次动员他参加庭前调解,并告知对方也就是《某某某报》希望调解此案。



当天,白手委托律师袁妙可,再次告诉记者,白手拒绝调解。



法院还没有确定开庭和开庭日期,但法院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为报纸天天报道白手起诉《某某某报》案。



更因为报道此案的媒体越来越多,国内增加到十九家,海外增加到十一家。



白手是箭在弦上,非发不可。



正月十七,为了给法院施加压力,白手授意袁妙可,逐步公布他的诉讼请求。



一,追究《某某某报》及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追究《某某某报》及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三,要求《某某某报》当众赔礼道歉,在《某某某报》刊登道歉书一百天。



四,要求《某某某报》交代幕后指使人,并交代与幕后人的关系。



五,要求《某某某报》支付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事情越闹越大。



正月十八,阳历二月十七日。



法院的上级约见白手。



白手婉言谢绝。



阳历二月十九日,法院的上级亲自登门拜访。



躲不过,那就见上一面。



申城银行大楼,十楼,白手办公室。



陈法官等三人,代表上级法院而来。



律师袁妙可到场。



白手客客气气。



陈法官劝说白手,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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