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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再遇
位旁,勒斯和欧冯分坐两侧。



“喝点什么?”凯尔森热情的从座位底下的抽屉中拿出三个杯子,又打开下一层的长抽屉,里面填充了大量的棉花软垫,中间摆放着五六瓶各种品牌的酒。



一看包装,勒斯就知道这玩意一瓶就要他一个月工资,心中略微咂舌有钱人的奢侈后,他开口拒绝道:



“抱歉,我们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您自便就好。”



“那感情好,我也不喝了,这进口红酒死贵,一瓶就要十几个金磅,我平时都不舍得自己喝。”凯特森像是松了口气一般,笑道。



这么朴实的话从他这个座驾两万多金磅,对四万金磅的借条都似乎毫不在意的大商人嘴里说出来,实在是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沉默寡言的欧冯都忍不住问道:“您这么有钱,还在乎十几个金磅,这辆马车都能买上千瓶酒了。”



勒斯心中也是同样的想法。



凯尔森却竖起一根手指摇晃了两下。



“并不是这么算的。”



“这辆车确实很贵,但我平时不怎么用它来出行,你们知道在我家所在的港口区,街道上有多少灰尘吗?



每一次清洗这辆马车,上面的金粉就不可避免的要被刷下去一层,那可都是钱啊。



它的作用,主要在于会见其他商人和出席各种高端宴会,一辆价值不菲的马车,可以让别人对我的财力有个直观的印象,他们更愿意相信我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不会轻易赖账。”



勒斯心中嗤笑了一声,更大的作用是让你方便骗取其他人的信任,好在生意上坑他们吧?



“这位队长,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吧?”



凯尔森的记性同样很不错,这是一个商人必须具有的天赋。



“是的,前段时间我在港口区银行见过您。”



“港口区银行?哦,想起来了。”



“您的记忆力很好,当时我们其实并没有正面见过。”



“当然,毕竟那天我损失了一笔价值三万金磅的生意,所以记忆深刻。”



“我对凯尔森先生您的赚钱手法也在那时有了很深的印象。”



凯尔森从这句话中听出了一丝嘲讽,他不屑的说道:“作为一个商人,连合同条款都不仔细查验,被骗了也是活该,我这是给他上了一课,可惜没收到学费。”



勒斯没有否认这点,商人唯利是图乃天命,否则也不配称为商人。



喜欢做好事而又成功了的商人其实有两个身份,商人、慈善家,并不能将之混为一谈。



他只是出于前世的同情心,对差点破产的那个倒霉蛋有些不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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