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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六十四章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下两句写得再好,这首诗也就这样了。



平平无奇。



毫无亮点。



袁珙依然默不作声,他的目光始终落在黄昏的五官之上,总觉得这面相不像是能走到这个高位的人,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呢?



他想不明白。



第一次,袁珙有些怀疑自己的相人之术了。



黄昏顿了一下。



深呼吸一口气,看着众人的反应,也不意外,确实,于少保这首诗前两句真的太普通了,普通得黄昏这个三流本科毕业的人都觉得自己能写一箩筐。



一度觉得写诗不过如此。



但那是因为这两句而已,若是最后两句出来,众人绝对不可能还是这种毫无期待甚至带着想嘲笑的反应。



两句一气呵成。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话落,俱静。



《石灰吟》。



这首诗其实真的算不上多有才情,用词简单直白,也没有什么大气磅礴的意境,更没有引用典故,就是直扑扑的描写了石灰,然后最后两句点一下忠心思想。



如果除去平仄和押韵不考量的话,确实像首口水诗。



但是你要知道,朴实也是文采的一种。



代表人物是欧阳修。



欧阳修的闻风便以平易质朴、返璞归真出名,然而就是这样的欧阳修,却一度成为宋朝的文坛盟主,无数人想要学而不能。



有一说一,反而是这种文采,最是高深。



堆砌辞藻谁不会。



可又不是每个人都是苏仙和李白那种大才,你堆砌出来也得有意思,不能只为了华丽而华丽,须知平常言而道非常事,最是为难。



在座的人,都是读书人,除了个别钻牛角尖的人,大多知晓这个道理。



初听黄昏这诗,似乎并不出彩。



然后那位负责记录的尚宝司丞拿起墨汁没干的纸,念了起来:“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念到第三句,这位尚宝司丞反应了过来,声音在颤。



好诗!



直到此刻,原本在一条死河畔看着河水毫无生机流淌的众人,面前骤然出现了一条瀑布,清楚瀑流从天而落,化作那九天惊雷,敲击在人心上。



徐膺绪骤然扬首,满眼震惊。



袁珙眼中闪耀着光彩,满身老人斑的脸上,肌肤红润起来,颤抖着嘴唇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袁忠彻一声长叹。



这“转”和“合”……绝了!



王射成默然起身,对着黄昏施礼,一揖到底。



敌人还是敌人。



可是值得尊敬。



转身离去。



李懋看着黄昏,脸上充满惭愧,忽的一声大笑,然后扬长而去,声音远远传来:“好一个要留清白在人间,好一个于腐朽之处见神奇!我李时勉自愧不如,无颜再留此地,他日登门为今日谢罪。”



旋即更是哈哈大笑,声音豪迈,“我等读书人,不就为这一句吗,哈哈哈哈!”



剩下众人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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