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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五三章 梳理内政
需要在参加农业生产。



这些日本人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这里除了冷一些,其他方面都比日本要好,即使是那些佃农,他们的生活也比在日本国内要好。



董书恒还专门让情报人员调查对比了林凤祥和安东金氏之间的力量对比。根据情报,董书恒发现林凤祥现在实际上处于弱势。



安东金氏的反击是慢了一些,但是林凤祥毕竟是外来势力,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大族就是不满金氏专权,但是还是会跟在后面一致对外。



所以董书恒决定有必要对林凤祥给予一定的帮助。



他的帮助很简单,就是卖给林凤祥5000把燧发枪以及100门老式火炮。



当然了,林凤祥要拿真金白银来买。这点枪炮的钱林凤祥还是出的起。他在外面转战了这么久抄没的大户也不少,手中还是有很多金银的。



金氏那边也提出了购买武器,淮海军的人也同意了,但是交货的时间,淮海军这边会进行控制。



比如说让他们打完一仗后,再给金氏这边交货。



战争对于半岛来说意味着一场灾难,但是对淮海军来说却是大量的订单。



工厂的机器可以放心大胆地满负荷运转。工厂只有运转起来才能够发展,这可都是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相比手中握有大量的金银,董书恒更倾向于建立更多的工厂,将金银转化为生产力。



后世老美为什么害怕华夏,明明他只要印钞票就可以过得很好了。



还不是因为华夏强大的制造业,只有这些运转的机器才能转化为真正的实力,其他的东西,那种表面上的繁华都是虚的。



一旦战争爆发,你手中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到东西啊。除非你一开始就有优势,敌人封锁不了你。



只有自己有制造能力,有资源,才能够转化为源源不断的战斗力。



董书恒的婚礼定在了十月一日,按照规矩是找人算的日子,但是以董书恒的身份,还不是他说哪天好就哪天好啊。



按照董书恒的说法,这个日子比较特殊,关键是好记。



婚礼之前董书恒是不可能再出远门了,他正好可以花时间好好梳理一下淮海军的内政。



之前他已经就跟军政府开过会,了解了一些军政府的事情。



这一块只是淮海军的管辖范围大了一些,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董书恒更加关注的法制建设这方面。



随着淮海军立法的健全,现在已经基本上摒弃了使用《大清律例》。



这在董书恒看来,是淮海军正式从满清分立出来的标志。



法律体系是约束人们生活的最基本的准则。当淮海军治下的百姓全部接受淮海军的法律约束之时,那么他们从根本上就已经不是满清的子民了。



董书恒准备在推翻满清之前,先将自己的统治秩序给规划好了。



现在的两江地区,相当于为他将来统治整个华夏做一个试点。



如果他在两江地区试点成功了,那么到时候推翻了满清,他就能够直接将两江这里的制度推广到全国各地。



董书恒在淮海军成立法院系统后,就开始着手制定各项法律规定,从民法、刑法到各种商业法规,从实体法到诉讼法。



在程序上淮海军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一般的案件直接归县一级的法院直接受理,如果对法院的审判不服,可以上诉至府一级的法院。



重大案件直接由府一级法院受理,如果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到淮海军的高级法院上诉。



另外,淮海军的刑法相比大清律例,大大减少了死刑罪名,基本上废除了肉刑。只有杀人、绑架、抢劫、**、投毒、防火、故意伤害等重大暴力犯罪适用死刑。



原来的肉刑全部给董书恒换成了徒刑和流放。



按照董书恒的计划,以后华夏会有很多偏远的领地。有些地方的环境实在太恶劣了,即使移民,大家也不愿以去,只能流放罪犯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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