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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七四章 马拉小镇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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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装是军人的“皮肤”,代表着军人的荣誉和尊严。



所以当初淮海军成军的时候,董书恒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他的军队搞了一套军服。



不管是半吊子的迷彩,还是常服、民兵服装,主色调都是绿色。



反正他觉得军装就应该是绿色的。对于颜色他有着一些小执着,再比如旗帜要红黄两色的,警察的制服要是藏青色的。



复兴军的民兵的战力了得,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一身军服。



满清统治的那个时代,一身新衣服就能够算得上家庭的重要财产了。



很多复兴军的民兵都是因为这一身绿色军装,在打仗的时候根本就不将自己当做民兵。



原本印第安人的肤色要深一些,跟华人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不过这些华人在这里呆了几年之后。他们发现自己的肤色似乎跟印第安没什么区别。



因为这里纬度低,光照强,那些住在高原上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享受的是全世界最好的日光浴。



实际上就连那些白种人在这里生活了几代人之后,肤色都变深了。



“等一下将主力都放到右翼,我们主攻秘鲁政府军那一侧。对位于我们左翼的秘鲁北方军只做佯攻。”田方的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东华军是主攻的一方,自然是要主动一些。



双方的装备实际上也差不多,不存在多大的差距,想通过装备碾压对方是不可能得,这注定是一场苦战。



东华军和秘鲁军主要装备的都是线膛枪,也都装备了一部分的后膛枪。



秘鲁军的后膛枪也是最近一段时间从那些英法商人手中购买的。



那些人是看好了秘鲁的战争,准备大赚一笔,所以一直在何塞面前极力推荐自己的装备。



何塞想要得到这些欧洲大国的支持,自然是要购买一些装备来讨好他们。



这倒是让他们追平了与东华军武器上的差距。



田方将持有后膛枪的士兵安排在线列步兵的横阵后方,作为散兵使用。



纯粹的散兵战术并不适合在这里使用,田方手下的人也算不上什么精锐。



华人士兵的水准也只是比复兴军民兵的水准高一些。



这还是经过了接连的实战锻炼出来的。



毕竟现在田方手下的这支军队从胡宁出发,先是向东打到了现在的河东地区,接下来又向南打到了的的喀喀湖。



然后又向西拿下了阿雷基帕。



现在他们再次北上。很多士兵都经历了不下三场大规模的会战。



零星的战斗更是经历了无数。



优秀的士兵都是战斗磨练出来的。



就像现在的美利坚陆军绝对是战五渣的类型,也就只能欺负一下墨西哥这种连战五渣都不如的。



但是后世的他们也能成为世界强军,还不是因为两场世界大战嘛。



“去让小克里尼奥将军调两个团过来。”洛希尔找来了一名传令兵。



随即他感觉这样不妥,又让一名手下的军官跟着传令兵一起过去。



从一开始,东华军就对自己手下政府军防御的一侧阵地进行猛攻。



他们基本上将所有的炮火都集中到了这里。



因为是野外决战,按照这些秘鲁军队的一贯战法,他们是不设置防御工事的。只会设置一些胸墙阵地。



此时这些简单的工事早就已经支离破碎。双方的军队已经顶到了一起,线列步兵的对射是异常惨烈的,谁都不知道自己下一秒会不会被击中。



这有点像在左轮手枪中装上一颗子弹,然后轮番对着脑袋射击。



在步兵西边的坡地上,双方的骑兵也战到了一起去。



不过。洛希尔通过望远镜一眼就看到了小克里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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