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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八十四章 莫挨老子
得瑟,尽欢是不会得瑟的,最多有点幸灾乐祸而已。



高鹏之前不是把徐秋荷推到猞猁嘴里吗?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现在他却要走上徐秋荷的老路,关键是这条路还是他为了活命自己选的,真是讽刺极了。



贺重九退后一步,高鹏立马就做起跑姿势,随时准备撒丫子开跑。



不过守在山路口子上的几只猞猁,也抖着耳朵上的天线站起来,虎视眈眈地盯着高鹏。



路口有猞猁把持,高鹏就放弃了从路口上通过的想法,他的眼睛看向他左边的小山坡。



其实相比较于比弯弯曲曲的小路,直接走小山坡距离会更短,说不定能尽快回到村子里。



高鹏从旁边扯了一根茅草,勉强固定住裤腰带,解放出来的双手,只要捂住棉裤的的重点部位,预备动作就做完了。



只见高鹏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腿撒丫子就往左边的小山坡冲下去。



猫科动物最擅长捕猎方式,不是正面硬扛,而是从背后伏击,高鹏慌不择路逃跑留下后背,就别怪猞猁集体出动追击。



猞猁们粗壮的大长腿发力跳跃,越过小路旁的灌木丛,都冲着山坡而去,除了还懒洋洋享受尽欢马杀鸡服务的这只。



“你的同伴都去了,你怎么还待着不动?”尽欢用手指戳了戳它耳朵上的簇毛。



猞猁抖了抖塌成飞机的耳朵,嗷呜了叫唤了一声,然后舔了舔尽欢的手,模样委屈又讨好。



猞猁长满肉刺的舌头舐过手背,尽欢感到一阵微微刺痛的痒,只好继续给这只无赖的猞猁撸毛。



“你的同伴,不会真的下口,把高鹏给撕吧咬碎了吧?”尽欢挠着猞猁毛茸茸问道。



猞猁眯着眼睛,回应尽欢的只有接连不断的咕噜声。



“高鹏不会有事的,这里离村子本来就不远,他还抄的近路,一旦他进了村,猞猁就不会再追他了。”伊万小声接过尽欢的话茬说道。



伊万的话很乐观,是为了缓解尽欢的忧虑,他对高鹏生死安危,完全不感兴趣。



去年高鹏拿他的外貌,揣测他的背景来历,来找尽欢的茬,最后没虽没得逞,但他一笔一笔在心里记着呢。



要是刚刚知道呼救的人是高鹏和徐秋荷,他肯定劝尽欢和贺重九不要管,干脆让高鹏这种祸害被猞猁咬死吃掉算了。



那曾想好心当了驴肝肺,高鹏都还没完全从猞猁的嘴下脱险,就想故技重施威胁要举报尽欢。



贺重九出手教训了高鹏,但伊万觉得对高鹏这种狗改不了吃屎的货色,不给他一点厉害的颜色看看,说不动下次还出幺蛾子。



所以,他才替尽欢跟高鹏提了这么一个条件。



高鹏不是说尽欢让猞猁追着咬他吗?那就让猞猁真的去追去咬!



明明尽欢没做过的事情,高鹏非要诬陷扣屎盆子,那还不如把事情坐实,不然罪名不是白担了吗?



至于高鹏会不会被猞猁追上被咬,那就看高鹏惜不惜命了。



看高鹏和徐秋荷吵架的热闹,就知道高鹏为了他那条命,无所不用其极。



这里离村子里这么近,跑得快的话不过几分钟,高鹏不想死的话,大概是能拿出吃奶的劲儿来逃命吧。



退一万步讲,要是高鹏真的点儿背,被猞猁追上撕碎吞下肚,那也是他不敢硬刚,做了自认为胜算较大的选择而已。



伊万看着尽欢对猞猁上下其手搓来揉去,猞猁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思,反倒是尽欢的手一停下来,它就不乐意,把脑袋主动送到尽欢的手里,蹭过来蹭过去。



看着猞猁自如撒娇的动作,伊万都怀疑这不是山里茹毛饮血的猛兽,而是温顺亲人的家猫。



论撒娇的水平,村里那些家猫,跟这只猞猁比,估计都要甘拜下风。



看猞猁对尽欢撒娇卖萌,伊万也有些手痒。



他有点隐性猫控,碰到谁家养的猫,都忍不住想抱来撸一顿,之前看到一群猞猁下山,他也是兴奋比害怕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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