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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潘家园
尽欢趁着最近艳阳高照的大太阳天,就把沈云旗屋里面的被褥和厚棉袄,全部翻出来曝晒。



夏天洗晒冬衣冬被,这是尽欢两辈子都有的习惯。



其实也不仅仅是尽欢,大部分锦城人都有这个传统。



锦城气候潮湿,一年到头阴天多晴天少,衣服棉袄容易上潮。



夏天阳光毒辣的时候,大部分主妇,会把收到柜子里面的厚被褥和厚衣服,拿出来洗洗晒晒。



然后到了秋冬再拿出来的时候,可以直接使用,而不是在紧巴巴的时间内再拆洗等晾干。



尽欢在洗晒的过程中,发现沈云旗的柜子里,全是部队统一发放的清一色军装,一件便服都没有。



其实军装也没什么不好,至少在当下,军装是最潮流的衣着。



沈云旗没有春秋两季的添补衣物,除了夏天的单衣就只有的冬天的棉袄。



尽欢决定去买几斤毛线回来,给沈云旗织几件毛衣毛裤,好让他在春秋两季的时候好过渡。



说干就干,尽欢在院子里晾好了被褥,就果断骑着自行车出门。



尽欢在家属区沿途碰上几个军嫂,她都礼貌地跟她们打了招呼。



她在军区住了这么些天,虽然尽欢不怎么主动跟这些军属军嫂打交道,但耐不住沈云旗这个炫外甥女狂魔四处招摇啊。



沈云旗那些手下的军官,经常听他把尽欢挂在嘴边,自然家里的老婆孩子也都知道了。



还真有不少军嫂来跟尽欢套近乎,但都被她礼貌婉拒了。



不是尽欢摆架子瞧不上这些军嫂,实在是这些没上班整天就围着男人孩子转的军嫂,跟她毫无共同话题。



再说跟这些下属军官的老婆打交道,是沈云旗老婆的活计。



就算是沈云旗现在没老婆,但也轮不到尽欢这个外甥女来代劳。



至于那些下属军官的女儿,来找尽欢说话聊天,大部分态度也是小心讨好的,交往起来也没多大意思。



那些父亲长辈跟沈云旗级别差不多的女孩子,放暑假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放假的去处,基本不在大院呆着。



这些有可能跟尽欢平等交往的人都不在,尽欢想在大院里头交个合适的闺蜜朋友,确实是不容易的。



自从那天在食堂跟韩珊发生冲突之后,大院倒是有不少男孩子来找尽欢玩。



尽欢也一起出去玩过两次,茬架、嗑蜜、刷夜这几项活动,占据了大院男孩子们生活的半壁江山。



要是尽欢经常跟他们混在一起,估计过不了多久,也会有人喊尽欢“臭圈子”“女流氓”。



尽欢不是个太在乎别人看法和自我名声的人,不过天天看男孩子们,茬架嗑蜜,也是也怪腻歪的。



所以尽欢大部分时候,仍旧是单独行动的,不过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至少方便她时不时去废品站淘宝,一个人逛起黑市也毫无负担拖累。



尽欢没有毛线票,于是她就直接去了友谊商店,用侨汇券买了十多斤羊毛线和羊绒线。



售货员看着尽欢出手大方,还给尽欢推荐了混纺毛线,混纺的毛线不在尽欢的考虑范围。



混纺的毛线看着颜色更多,选择面更广,也更耐磨耐穿。



但织出来的毛衣,穿着不如纯羊毛线暖和,舒适度跟羊绒线比起来,更是隔了十万八千里。



买完毛线时间还早,尽欢找了个角落,把毛线扔进了空间。



接着她又从空间里面拿出了帽子,和一副黑框眼镜,乔装改扮之后,绕进了潘家园附近的黑市。



这个黑市,旧货古玩老物件的摊位,倒是比粮食日用这些必需品的摊位倒多。



看来潘九十年代成立的潘家园古玩市场,早在二十年前就初具雏形了。



尽欢身着宽松的白衬衫和绿军裤,脚蹬一双回力鞋,稍长的头发也藏进了帽子里,从穿着上一点看不出女性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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