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国执行任务的警察,配枪里是真有子弹的,一般上膛的弹夹里,自从换装成半自动手枪后,弹夹里装有24发子弹(2打)。
这也是因为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造成的,左轮手枪的威力不足以应对犯罪分子了。
另外,米国各个州的警察、各个警种的警察并非全部换装半自动手枪,在一些治安形势好一些的州就没换(如马里兰州)。
格洛克18的前身是格洛克17型手枪,两者大小和外形相似,因此有些使用者称:甚至不用更换枪套。
格洛克18型9毫米全自动手枪完全继承格洛克17型的诸多优点,还具有自动射击功能
而蒂芬妮的佩枪就是格洛克18型9mm全自动手枪,弹夹里面装有18颗子弹。
当时,尼克和卡尔怀疑凶手还留在大楼内,迅速封锁了整栋大楼,每个出来的人都要双手抱头接受检查,但最后也没找到凶手。
之后,法医彼得,也是蒂芬妮的丈夫发现,她一共中了五枪。
按这样来计算,凶手一共抢走了13颗子弹。
解剖检验蒂芬妮的尸体,贾西贝要亲自动手,彼得把她推开了。
“放心,我承受的住……”
“让我在最后跟她在一起一会儿吧!”
贾西贝怀着悲痛的心情走出了法医室。
“我坚决要抓住凶手。”
“这次死的不是蒂芬妮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在法医解剖室里,彼得哭着对大家说。
“两个人?”
绿毛惊讶地问。
“她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是个女儿。”
彼得又开始为那个没有出生的小棉袄哭泣。
蒂芬妮的牺牲,对卡尔的打击也很大,他昨晚刚刚做完的一个噩梦,今天就应验了。
他们万万没想到,出大事的竟然是蒂芬妮,还一枪失去了两鸟。
卡尔想到他的腿受伤时,是蒂芬妮撕了她的名牌衬衣帮他包扎的。
这个大嘴叉子绿毛,为什么要说出大事了,我一定要亲自抓住凶手,为蒂芬妮和她的女儿报仇。
…………
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除了一个一美元的打火机。
尼克检测了打火机,上面没有留下任何指纹
贾西贝让警员们追查打火机的来源,大家发现这玩意满大街都能买到,根本没法确定凶手从哪个地方买的?
就连099元店,全是卖的这种廉价的打火机,产地:龙国。
又查当时报警者所留的住宅小区的地址,到了也发现根本没人居住,电话号码也是网络电话。
询问警鸟绿毛,出事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在现场,一个残疾患有轻度痴呆症的老人,说是在他家的门缝看见一个蒙面人抢了蒂芬妮的手枪打死她的。
最后检测射进蒂芬妮身体里的5颗子弹,都是从蒂芬妮的佩枪格洛克18型9mm全自动手枪里射出的子弹。
而且这个蒙面人大约只有150米左右的身高,两只爪子上长满了黑毛。
还有点矮墩墩的胖。
轻微痴呆症老人的话,现在只能做为参考。
“叽叽……”
打死蒂芬妮的也许不是人……
是个大猩猩,也是世界智力排第一的动物。
“对啊!马丁……”
“我们能当动物警察,他也能被坏人训练成杀手啊!”
绿毛分析说。
“对,尼克,我们去检测蒂芬妮当天身上穿的衣服和她带着的所有物品。”
“是,贾警长!。”